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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街道进一步加强社区“三资”管理
发布时间:2016-12-19     浏览次数: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沿江街道各社区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维护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街道实际,进一步明确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社区集体资金管理

一是管理制度要健全。社区要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收入解缴、支出审批、物资购置、票据使用、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并张贴上墙,接受群众监督。集体资金实行备用金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公款私存、多头存款和大额现金支付等,原则上每社区只能开设一个银行帐户。社区内部结算必须统一使用农工委监制的结算票据,街道农经办要加强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票据实行申领核销制度。

二是监督审计要强化。对额度较大的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和建设工程实行集中公开采购和招投标方式,对决策、预算、招投标、价格、质量等重要环节严格审验,对上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现金和物资补贴兑现,优抚、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征地补偿费分配,集体资源发包收益,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项目进行严格审计。

三是账务处理要规范。各社区发生各项财务收支时,必须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并注明用途,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及时规范地进行账务处理。

四是财务公开要及时。各社区财务收支情况每季至少公开一次,主要公开资金收支、物资采购、项目建设、资产经营、资源发包租赁等内容。财务公开后,要安排专人听取和解答居民提出的问题。公开的各种资料,要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二)社区集体资产管理

一是资产台账要完备。要对社区集体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并逐一登记造册,对账实不符,产权不清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妥善处理。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明确产权属性,同时对集体资产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变更登记,保证账实相符。

二是资产评估要准确。社区集体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1、集体资产拍卖、转让;2、集体所属企业兼并、出售、联营、破产清算;3、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实行股份合作制;4、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况。进行集体资产评估必须委托有关部门或具有合法资格的其他社会中介组织办理,评估结果要提交居民代表会议审定。

三是资产经营要民主。社区集体资产可以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实行有偿使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社区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采取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上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集体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变更和主要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集体资产经营要公开透明,经营收益及时纳入账内核算,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经营情况进行审计。

(三)社区集体资源管理

一是资源家底要摸清。社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应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确认,在确认所有权的基础上,按照资源的类别、数量、坐落、四界等项目逐一进行登记,建立管理台账。

二是土地流转要有序。鼓励居民依法自愿有偿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善流转手续。

三是资源发包要公开。社区集体经营性资产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机动地、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等集体资源,都应通过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有偿转让其使用权。凡社区所签的资源发包合同必须报街道 农经办备案。

沿江街道

201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