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江浦街道涉农社区集体资产租赁中存在的租期过长、租金收取不及时等问题,江浦街道农经办以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为着力点,强化社区集体资产出租监管。
一是规范招租方式。按照江浦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街道15家社区所有集体资产出租或续租需通过集体资产领导小组会议后方可出租或续租,续租资产需租赁期到期前4—6个月上报议题。
二是规范合同管理。进一步细化合同签署规范,明确合同要素:位置面积、功能用途、租赁期限、安全责任等基本要素,明确新签合同租期不得超过5年。
三是规范租金收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缴租金,对租金欠缴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凡拖欠租金的租赁户,到期后不得续租。
四是规范监管机制。对外出租的资产,社区须树立安全意识,不得出现“三合一”场所,把好房屋质量关,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安全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对外出租;注意业态控制,不得出租给易产生噪声、环境污染、影响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承租人。(江浦街道农经办)